在我的印象中,伦敦是一座古老而又优雅的城市。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,比如地铁,电话亭,双层巴士......但是它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,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,被电子产品占领,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,伦敦依旧保留着这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。
这里有很多世界的建筑:伦敦塔桥,圣保罗大教堂,大本钟,白金汉宫,威斯敏斯特教堂,环球剧院......伦敦的建筑大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,颇具哥特风格的美,几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在了房屋的每一块砖瓦上,散发出仿佛被雨水冲洗后陈旧的铁锈气息。
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,没有巴黎的时尚,没有纽约的张扬,没有上海的繁华,它更像是一位贵妇,典雅而安宁。伦敦没有什么高楼大厦,树木填满城市的每一个空隙,城市居民也不多,人们的生活悠闲而随意。难怪我的一个朋友说她喜欢伦敦是因为伦敦让人觉得亲切想要靠近。
英国人对泰晤士河有种别样的情怀,我一直觉得河流能赋予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。就像长江和黄河,筑造了中华民族的豪迈和大气,就像塞纳河带给法国的是无限的浪漫与艺术气息。
关于工业革命的部分也让我印象深刻,整个场馆中央就像是一个被机械和金属包裹的黑色钢铁怪物,巨大的烟囱一个接一个升起,吐出大量白雾,绿色的庄园被工厂取代。这倒是让我想起了狄更斯笔下《雾都孤儿》里无穷罪恶、贫穷、混乱的雾气;它笼罩着的伦敦,充满了后蒸汽时代的迷人质感,又颓废,又矜贵。
雾都,也是得名于当时严重的环境污染,使伦敦上无尽关于雾的描写。那种工业蒸汽时代的特有的混合了煤烟、蒸汽、尘埃、空笼罩着终年散不去的大雾。现在的伦敦,天空很清澈,干净的让人难以置信。但我还是很向往那个被大雾淹没的城市,那样的伦敦一定有一种特别的美,所以无数的作家会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里。
牛顿在这里发现了地心引力,徐志摩在这里写下优雅诗篇,作为一个学子不能错过的地方就是剑桥,一个梦想集结的地方,好像云彩也很有才华的漂浮,没有城墙的校园,有诗画般的凝重气息,古老的学院显得有些慵懒,动不动就是已经存在了六百年,不仅是拥有辉煌的历史,现代化的质感钢管建筑配有宽大的落地玻璃窗,窗外有青绿色的苍天大树独挡视野,每一个细节都彰显当代学子的才华,老校长自豪的说,这里是我的母校。
这是我看到的一个古老而优雅的城市的文化和信仰,从教堂到校园,浸透着英伦的贵族风尚,享受的生活理念让英国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绅士。我想,这就是伦敦,这就是英国。它古老,但又现代;它矜贵,但又亲切。它很特别,它让无数人向往,让无数人着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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